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及《闽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南师大〔2019〕204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拟授予陈颖等171位(含两位二学位)毕业生文学学士学位;拟授予徐璐等110位毕业生艺术学学士学位;拟授予往届毕业生吴柳怡艺术学学士学位及董政阳文学学士学位;并上报学校教务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06月06日-06月08日。如有异议请于教务科(博中105)唐老师联系,电话:0596-252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