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传播学院面向校内研究生招聘2022年度“三助一辅”的公告

来源:   发稿时间:2022-09-29 13:51:05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聘用。


.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2.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学制内,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

3.身体健康,具有承担“三助一辅”工作所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4.需征得导师同意。

5.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受聘于一个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学生辅导员

1.招聘人数:2

2.岗位职责:

1)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助理(1人):协助做好党员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开展班级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立项等活动及其他学生党建相关工作。

2)团委书记助理(1人):协助做好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和团学品牌项目创建等团学相关工作,引导学生担当作为,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招聘要求: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2)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辅导员工作。

3)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二)助教、助管

1.招聘人数:助教2人、助管3

2.岗位职责:

1)助教:承担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课堂签到,收集教学资料,配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参与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的组织工作以及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与教学相关的其他教辅工作。助教须随堂听课,随堂听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授课学时的50%

   2)助管:参与我院党政材料整理、事务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管理工作。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324:00

2.报名方式:

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73515120@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笔试

仅针对研究生辅导员应聘者

时间:10411:40

地点:博中102

内容:写作

5.面试

学生辅导员、助管、助教应聘者均需参加

时间:10418:10

地点:博中102

考评人员:由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招聘工作小组选派,不少于5人,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等组成。

面试流程:自我介绍及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为10分钟,招聘工作小组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5.选聘办法:

1)学生辅导员:根据笔试*30%+面试*70%的计算方法,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2)助管、助教:根据面试表现,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6.审核备案:

拟录用人选经过新闻传播学院“三助一辅”招聘工作小组讨论,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公示、备案。在正式上岗前,未取得导师同意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7.公布结果: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公布校聘学生辅导员选聘结果。


.津贴标准

1.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超过600元;学生辅导员按1600/月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2.助教、助管津贴每学期最多发放5个月。


.岗位管理与考核

1.学生辅导员聘期为一年。

2.助教、助管岗位试用期为2周,学生辅导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生岗位津贴。

3.学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学生工作处是学生辅导员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共同做好学生辅导员管理工作。

4.学生辅导员由新闻传播学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方可发放岗位津贴。

5. 对不能胜任岗位或聘期内违反国家法规、学校纪律的研究生,学院立即解除聘约,停止发放“三助一辅”津贴或取消该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资格半年以上。


.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18359653591

邮箱:5735151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