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及《闽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南师大〔2019〕204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李浴铭、刘佩华、索朗坚赞、许淳淳等 4位2021届毕业生文学学士学位;授予朱家莹等 1位往届毕业生艺术学学士学位。拟上报学校教务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教务科洪老师联系,电话:0596-2527965。
新闻传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