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

闽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

来源:   发稿时间:2023-09-20 16:39:34


闽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闽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并对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条 各二级单位根据各自专业实验室特点,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知识内容的制定和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

第三条 实验室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不允许无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和研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学习、工作和外来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准入要求和条件

第五条 学生必须在入学后、进实验室之前进行实验安全教育,获得实验室准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 学生、实验室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并按照相应实验室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护目镜、手套等)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操作或工作。

第七条 师生如要进入需特殊防护和技能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和考试,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操作流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后,在指导教师的现场指导下,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第八条 非本校人员需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须经实验室所在单位批准,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各单位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外来参观人员需经各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十条 获准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或工作人员,若发现有不规范行为,将不准再次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或工作,直至完全改正并提交书面安全规范操作承诺后,方可进入继续实验或工作。

第三章 教育内容和方式

第十一条 教育内容

(一) 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常规性安全(水电、消防等)、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理知识。

(四)专业实验室的专项安全教育和设备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 学习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的在线学习及考试。

(二)二级单位组织的实验室专项安全知识培训或考试、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个人防护等安全讲座,或外出学习考察、参加校外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预案的演练等形式学习。


2023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