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总体情况
闽南师范大学,坐落于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闽南重要城市之一的福建省漳州市,人杰地灵,文脉绵长,气候宜人,物产丰富。闽南师范大学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持“博学、明理、砺志、笃行”的校训精神,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攻坚克难、敢拼会赢”的优良传统,开拓前行、求索奋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目前,闽南师范大学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学校现有1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000余人。设有 65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9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21人,占43.7%;具有博士学位的356人。
二、新闻传播学院简介
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前身是 2007 年成立的新闻传播系。学院现有广播电视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6个本科专业,1个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传媒技术中心、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实验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学院建有媒体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两岸传播研究中心(筹)、编辑与文化产业研究所、文艺传播研究所等特色研究机构。目前全院42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副教授19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5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3人。在校学生1200余人。目前学院专业发展居于省内领先水平,已成为海峡西岸培养新闻传播、文化创意人才的重要基地。
近5年来,我院重视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发表学术论文逾150篇,专著5部,开展校地企横向课题研究多项。先后承办或协办了海峡两岸微电影文化产业论坛等约10项高端学术活动,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力。学院积极开展合作共建,开拓办学资源与空间。目前已与北京电影学院、台湾世新大学、台湾明道大学等境内外高校开展办学合作,正在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洽谈办学合作。2018年学校与漳州市委宣传部签订共建新闻传播协议。在校企合作方面,学院也与中国新闻社漳州支社、东南网等重要传媒机构签订了共建协议。
三、新闻传播学院引进人才需求计划
需求专业或 研究方向 |
是否 紧缺 |
应届毕业生学位要求 |
工作调动 |
需求时间 |
需求人数 |
职称 |
学位 |
广告学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2020年 |
5 |
数字出版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2020年 |
广播电视编导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2020年 |
网络与新媒体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2020年 |
新闻学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长期 |
弹性 |
传播学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长期 |
影视学类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长期 |
数字媒体艺术、技术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长期 |
播音主持艺术 |
是 |
博士 |
副教授 |
博士 |
长期 |
或其他在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戏剧影视)两个一级学科目录内各二级学科、专业科研教学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
四、引进人才条件与层次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引进人才层次划分
1.高层次人才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含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优秀人才“百人计划”3项)、省高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及经认定与此相当层次的其他省省级优秀人才。
2.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条件。
(1)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骨干应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学风;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1—2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并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地位;
(4)教学科研条件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遴选条件应不低于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7年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所规定的不同类别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要求,学科带头人原则上至少应主持一项国家项目,学术骨干原则上至少应主持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3.普通师资
(1)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博士后;
(2)非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博士后;
以上1、2类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优秀博士:博士从国家“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经认定,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达到本校评聘教授条件。
五、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之外,学校还提供较好的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还可根据情况安排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住房可享受相关安置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
说明:在世界知名刊物发表论文,或主持国家级重点课题,或主持一千万以上到帐经费社会服务类项目等的优秀人才,可参照高层次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普通师资
说明: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条件者可参加申报遴选,入职后享受相应的学术津贴。
(三)科研业绩奖励
闽南师范大学在引进人才科研业绩管理方面,对于横向课题不收管理费,纵向课题可按照课题级别及经费金额按比例发放绩效津贴。
(四)配偶及子女安排
1.配偶:配偶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可调入我校工作;省外引进人才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聘用编内人员(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近5年内主持过一项国家项目的引进人才配偶可聘为校聘编外人员(相当于人事代理,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若引进人才配偶不符合我校调入(或聘用)条件又提出要解决配偶工作问题的,学校可给予安排合同工岗位,并每月另外增加500元生活补贴。
2.子女:解决引进人才子女附幼、附小、附中入学教育。
(五)住房安排
1、购房补贴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发放,因在漳州市购房,可申请一次性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兑现。
2、可申报购买漳州市“安得广”工程“人才房”。
3、学校在有房源的条件下视情况提供半年过渡房,学科带头人提供二年过渡房(或学科带头人学校提供住房,但不给予购房补贴)。无房源情况下提供租房补贴。
六、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特别政策
为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学术引领作用,闽南师范大学对于引进教师的职称评聘设有绿色通道,凡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职称特别评聘办法(试行)》中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特别申请评审正教授、副教授职称。闽南师范大学高级职称评审正常周期是每年一次,引进人才申请高级职称评审,每季度进行一次。
(一)副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论文达到学校评聘副教授职称条件,且原则上达到所在一级学科上一批晋升副教授人员参评时平均水平。
b.无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近五年论文达到学校评聘副教授职称论文条件的两倍,且原则上达到所在一级学科上一批晋升副教授人员参评时平均水平的两倍。
(二)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论文达到学校评聘正教授职称论文条件的两倍,且原则上达到所在一级学科上一批正常晋升教授人员参评时平均水平的两倍。
七、 高级职称直接认定相关规定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二等奖(前二名)、社科奖一等奖以上、二等奖(排名第一);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持人指定获奖名单中 2 人)、一等奖(主持人指定获奖名单中 1 人);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或近五年来到校横向课题经费理工科 300 万元及以上、文科 150 万元及以上;
七、窗体顶端
七窗体顶
窗体底端
八、网站及联系方式
(一)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招聘信息与政策
详见: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
网址:http://www.mnnu.edu.cn/xwdt/zpxx1.htm
(二)新闻传播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博文楼中区105室新闻传播学院办公室,邮编36300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515946719
邮箱:36989355@qq.com